主办单位:国家发改委国土所资源环境合作交流中心、北京国宏智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区域开发网
网站首页规划热点规划方法规划流程规划案例权威视点博士咖啡时政专题区域热点区域合作区域政策专家成果
理论研究区域研究机构区域研究专家下载中心网站介绍中心简介中心业务中心动态中心成果联系方式区域论坛
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区域开发网 >> 杨荫凯博士 >> 文章正文
关于县级市总体规划中的空间管制问题

责编:admin 作者:wyang084… 来源:中国区域开发网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7-8-20 13:09:29 点击:
【字体:
我要提问
用户提问
杨博士您好!
建设部2005年底出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处均提到空间管制。
请问:1、这两种不同地域尺度的空间管制各分那些类型?两者有何区别?2、县域城镇体系的空间管制类型与国家发改委所提的主体功能区四类型有何联系与区别?
谢谢!

博士回复
不同的应该是区域北京空间的不同,相同的一致的功能和理念。应该都是对制定区域空间开发行为的限制、约束或引导。

县域城镇体系的空间管制类型和主体功能区类型应该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区域开发行为的指导,不同的可能是主体功能区站在全国的大背景下,以县域为单位,描述的是区域开发的主体、主导功能;而县域城镇体系的空间管制的空间尺度可能更细微,空间的开发行为要求得更细微。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博士咖啡问题集锦
    热点文章
    论坛新帖
    区域推介
    关于我们 | 隐私保护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区域开发网 京ICP备05021054号 管理登录
    Copyright © 2000 - 2008 WWW.CHINA-REGION.COM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