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东明:电力体制改革对四川小水电发展的正负面影响
责编:admin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5-8-30 点击: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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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课题组的实地调查,电力体制改革对四川小水电发展产生了正反两方 面影响: 一、正面影响 第一,“厂网分开”使大多数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分开,成为了独立的市 场竞争主体,小水电发电企业获得了与中央发电企业平等的竞争地位市场 调度有可能趋于公平、公正、公开。以往存在的上网电量少、电价执行不 规范、拖欠电费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得到解决。 第二,打破行业垄断,提高了小水电投资方的主导地位,通过更大范围的 招投标等市场竞争方式择优选择设计、修造、施工等辅助业务单位,有利 于降低小水电的工程造价和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规范的监管机构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电网公司等收费行为 的规范。 第四,输配售电业务逐步分开和大用户用电直供将打破电网企业独家购电 的垄断格局,有利于发电企业主动开拓市场。 第五,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的制定和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的形 成,无疑会给小水电这种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第六,在新的电力体制下,将允许发电公司向单独的大客户进行直供,供 电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进行协商。这对低成本的小水电是一个很 大的机遇,不仅有利于提高电力销售量,以及通过减少供电环节,提高售 电价格,而且通过直接掌握一部分终端的电力消费者,减少未来对电网公 司的依赖,减少在丰水期的弃水,使小水电的电量销售更有保障。 第七,有利于投资方法人地位和权力的全面到位,理顺对发电企业的人、 财、物等的管理,加快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对发电企业进行公司化改制的进 程。 二、副面影响 第一,在终端销售电价受控,联动机制未形成的情况下,小水电参与竞价 上网必然导致上网电价下降,降低整个小水电企业的利润;地方发电企业 与中央所属发电企业相比,企业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小水电单个电 厂装机小,在区域电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 第二,在新的两部制电价和竞价上网机制中,新建小水电明显处于劣势。 在老体制下,电力企业由国家拔款建设,没有还贷付息的压力,建设材料 成本低,电价低,竞价上网竞争力强。而新体制下修建的电力企业需要还 本付息,建设材料、人工成本高,电价高,竞价上网竞争力弱,一旦“竞 价上网”,新老电站起点不同,一起参加竞争,生存压力很大,电力体制 改革加重了这类企业近期营运的压力。原核定的上网电价较高的新建集资 电厂受到冲击最大,有的将从赢利转为亏损,电网的投资收益也将减少, 从而必然降低投资者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特别是边远地区可再生能源的积 极性; 第三,电力市场和调度合二为一,可能对小水电产生新的调度不公平问 题; 第四,小水电自身的弱点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暴露无疑。小水电自身的特点 是“小、散、杂、满、低”:小是指规模小,散是指该省拥有约4000多个 小电站,分散坐落在全省180多个县市的深山村。杂是指现在小水电,从装 机看,从几百kw到几万kw都有;从性质来看,有国有的、私营的、集体 的、外资的、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的,各种成分都有。满是指小水电人 员太多,人满为患。低是指大多数小水电企业科技含量低,管理水平低, 经济效益低。小水电自身存在的这些弱点和问题,使得小水电在目前全国 电力体制改革中,特别是在竞价上网环境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电力体制改革对四川小水电的影响可以概括为:电力体制改革为小水电带 来的正面影响将远远大于副面影响。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改革没有及 时到位,对小水电的正面影响尚未得到具体体现。由于体制改革已经触动 了传统的运行机制,使原有的隐性和潜在性的矛盾开始浮出水面,出现了 老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而新的问题又在不断产生的局面。(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副研究员 博士 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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