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久文: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探究
责编:admin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5-10-8 点击: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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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而空间结构问题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的区域空间结构,但关于合理结构的理解,在学术界却是有着很大不同。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空间结构最大的问题,是过分依赖三大都市圈从而抑制了其他地区发展的问题 一、我国经济过分依赖三大都市圈的现实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明显突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三大都市圈的作用,是目前我国区域经济的一大特点。三大都市圈的面积为30多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3.1%,人口3亿多,占全国的25%。从地区生产总值(GDP)完成情况看,2003年长三角都市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大关,达到23798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3815亿元,16个城市增速均值达到14.8%;珠三角都市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元,达到11335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1916亿元,增速均值达到了15.5%;京津冀都市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094亿元,增速均值达到12.2%。三大都市圈产值共达到48227亿元,占全国GDP约40%。 为什么国家投资重点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之间转移的时候,三大都市圈还能够获得这么快的发展速度呢?主要是从决策层到理论界,都把构建三大都市圈看作是解决我国区域发展问题的唯一途径。由于从国家的层面上就对三大都市圈十分依赖,使得全国的非国有投资通过各种渠道流向这里,银行资本更是向这里集中,外资也不落后,积极跟进,估计三个经济圈吸引的外资占到全国的70%。还有一个原因是进出口,这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个重要引擎。2003年长三角地区实现进出口2770亿美元,同比增长56.1%;珠三角地区实现进出口2713亿美元,同比增长31.1%;京津冀城市群实现进出口1068亿美元,同比增长30.3%;三个经济圈实现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达到77%。外贸进出口也主要是拉动三大都市圈的经济增长。 三大都市圈对经济发展资源的这种包揽,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其他地区的发展。也使国家在落后地区开发的努力效果衰减。更让人担心的是,有人主张到2010年,我国55%的人口和GDP总量的50%要集中在三大都市圈,到2020年要达到60%以上。 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国土就不仅仅是“倾斜的国土”,而要变成“畸形的国土”了。因为在总量一定的情况下,提高三大都市圈的比重,自然就是降低其他地区的比重。要提高三大都市圈的比重,其发展速度就必然要高于其他地区,就必然要有大量的生产要素向这里集中,在生产要素不是无限供给的情况下,其他地区必然要减少生产要素的供给。而这样做的话,我们的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所做出的缩小地区差距的努力就都会白白付出。如果说我们现在要解决的还是东部12%的国土与中西部88%的国土的差距的话,那么将来就会变为三大都市圈3%的国土与其他地区97%的国土的差距。 有人主张,中国人多地少,人均国土条件像日本,我国要走大都市圈的道路,像日本一样构造我们的大都市圈,来缓解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然而,早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著名的政治家,曾经担任首相的竹下登,就提出要摆脱对东京的过分依赖;后来制定的日本国土规划,基本点也是建设一个分散型的国土。我们为什么还要走人家走过的老路呢? 二、关于这个问题的理论分析 为什么会产生过分依赖三大都市圈的现象?我们从理论上分析,主要原因有: 第一,对增长极理论的过渡理解。 从理论上寻找原因,这个问题的产生是对增长极理论的过渡理解,而没有看到区域空间演变的分散化的一般规律。法国经济学家佩鲁提出的增长极理论,以及后来衍生的发展轴理论,都是强调首先建设区域的经济增长中心,并由此带动区域其他地区的增长。从我国的国土来看,三大都市圈就是增长极,其他地区都是外围地区。然而,增长极理论适用于经济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地区,如我国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确立的沿海开放城市、开发浦东等,都具有此类性质。而当经济发展之后,应当适时地转变发展的思路,使区域的空间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化。 另外,增长极发挥带动区域经济的作用,还需要看其本身对周边地区经济联系的状况。与周边地区经济联系的,带动性就强;与周边地区经济联系不紧密的,带动性就不强。例如,上海带动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发展,很快形成了一个发达的区域,而北京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联系弱,不能带动地区的发展,目前在北京周边还存在一个贫困地带。现实当中,三大都市圈及其中心城市都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大量集中,其他地区作为外围地区,所以只能听任生产要素流走,这是过渡极化效应、缺少分散效应的必然结果。 第二,对非均衡理论的过分强调。 非均衡增长主张首先发展某一类或几类有带动作用的部门,通过这几类部门的发展,带动其他部门的发展。非均衡增长与均衡增长的区别,就在于认为由于落后地区资本的有限,不可能大规模地投向所有部门,而只能集中起来投入到几类有带动性的部门,这样可以更有效地解决资本不足的问题。 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汉斯·辛格等是非均衡增长理论的代表。赫希曼认为,发展的路径好比一个链条,从主导部门通向其他部门,不发达地区的发展战略就是选择若干战略部门投资,创造发展机会。赫希曼指出,如果是政府投资,则应选择公共部门,特别是基础设施,造成良好的发展的外部环境;如果是私人资本,则应投入到具有带动作用的制造业部门。 然而,区域的非均衡发展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为什么三大地带的差距在不断扩大?是因为当我们努力投资中西部以求缩小差距的同时,三大都市圈的地位又在人为地无限增强。我们一直坚信只有非均衡发展才能达到发展的目的,而没有看到,区域真正的发展,是要使发展的区域能够逐步均衡起来,这应该是未来区域发展理论的实践的着眼点。当经济发展的形势发生一些带有根本性的变化之后,区域空间发展的理论,就不应该继续强调非均衡发展,而应强调适当的均衡化的发展。 现实中,中央强调的统筹区域发展,就是一种指导思想的转变。因为统筹就必须协调,协调的结果就是一定程度的均衡。我们强调的协调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区域经济结构的协调。包括各区域经济总量的协调、产业分工的协调、产业布局的协调和发展时序的协调; 第二,区域经济关系的协调。包括区域利益的协调和区域地位的协调。 如果真正实现这两个协调,区域发展必然就会呈现一种均衡化的态势,三大都市圈也就不可能无限膨胀。因此,笔者主张三大都市圈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最好是保持目前的现状而不宜再增加了,远期还可以适当下降一些。人口就更不宜过渡集中,如果把全国人口的一半集中到如此狭小的地域,那将是我们民族的灾难。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探讨 我国未来的空间结构,是要实现全国性的均衡化发展。所以最好的途径,是制定一个全国的区域空间发展规划,作为今后50年国家区域开发的基本依据。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的重点地区,经历了若干次转移。20世纪80年代是珠江三角洲,90年代前期是长江三角洲,90年后期是环渤海地区,200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2003年提出振兴东北,2004年提出“中部崛起”。我国区域发展的重点地区在空间上不断转移,而且速度在不断加快,对接受开发的地区,能够起到一种激励的作用,但开发的效应是在逐步递减的。所以,我们需要制定一个全国的空间开发规划。这个规划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进行全国性的经济区划; 第二,确定不同区域的经济优势和分工职责; 第三,确定开发的顺序; 第四,统一建设基础设施,选择区域特色产业; 第五,实现均衡协调发展。 区域空间规划首先是进行区域的划分。区划的原则应当有两条:(1)区内的相同性和区际的差异性,(2)全覆盖不重叠。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区域的划分需要细一点,建议划出的区域不应当少于10个。区划之后,是确定每个地区的区域经济增长中心。这是确立核心的过程,也是寻找增长极的过程。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多极化的区域,所以每一个区域的增长极,不应当只限定为一个。 区域空间规划还要确定国家的各类功能区,包括主要产业和城市发展区、主要农业和旅游区、主要生态保护区等。划分区域的目的不是仅仅为方便管理,而是需要为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区域经济政策。 1、主要产业和城市发展区。 主要产业和城市发展区是国家最广大的产业发展地区,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基础,应当充分重视。要保证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作产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开发地区要有明确的地域界限,要防止对区域土地和水源的污染;确定开发的顺序和统一建设基础设施、选择区域特色产业是区域开发的重要任务。 2、主要农业和旅游区。 必须保证种植粮食作物、发展养殖业等对土地资源的需要,划定主要农业地区是十分必要的。主要旅游区的确定要依据区域的山水风光、文化古迹的分布状况,划定具体的范围,要保证旅游区内的生态环境的质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在旅游区建设有污染的工业企业; 3、主要生态保护区。 主要生态保护区是规划区域的生态屏障,对这类地区划定之后,要交地方的立法机构立法保护,划定红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红线进行开发建设,保护区内的产业发展必须以不破坏环境为标准。 文章的最后,想起我的老师,我国已故的著名区域经济学家刘再兴教授在1990年代初就反复强调区域发展要“适当集中、适当分散”,我想这个原则应当作为我们制定全国区域空间规划的一个重要原则。 本文为孙久文教授为本网站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转载请与本网站联系。 中国区域开发网 20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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