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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素芳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当前经济学界热烈争论的一个问题。正确认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对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场经济的公平源于市场分配
市场经济中的公平,涉及的是经济利益关系,是内含于市场经济之中的经济范畴,要正确认识“公平”这一经济范畴,必须从市场经济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中现实地说明。
市场经济,是以各个独立分散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各自分工为市场提供商品(包括服务),通过商品的等价交换来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社会经济活动方式。各个商品所有者通过市场交换商品获得货币收入,由于货币可以购买任何商品,所以,通过商品交换获得货币收入,成为由客观的商品交换过程来分配人们的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实现形式。这就是市场经济中人们利益分配的客观方式即市场分配。
市场分配具体表现为:企业主交换自己拥有的商品而分配到货币收入;生产要素所有者将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作为商品或资本商品进行市场交换而获得货币收入(生产要素作为商品交换,是所有权的转让,是生产要素成为商品的等价交换;生产要素作为资本商品交换,只是使用权的转让,其交换的市场价格表现为租金或利息、股息等);劳动者(包括从事普通劳动和从事科技、经营管理劳动的所有劳动者)将自己拥有的劳动力作为商品进行交换而获得表现劳动力市场价格的货币收入。商品的交换过程,同时就是对商品所有者的利益进行市场分配的过程。决定商品所有者获得货币收入多少的是商品的市场价格,而价格不过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所以,支配商品的市场交换和市场分配的客观规律,正是商品的价值规律。
商品按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进行等价交换,实质是各个商品生产者以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商品为媒介互相交换其劳动,按自己向市场即社会提供的必要劳动量分配到货币收入,再以货币购买各种商品以满足消费需要,实现物质利益。商品的等价交换,体现了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使商品生产者自身利益的实现以向社会提供相应的劳动量为前提,从而建立起社会分工条件下的个别生产与社会生产之间、社会生产与社会消费之间既互相矛盾而又协调统一的客观内在联系,协调着个人利益的分配及其与社会利益的统一。价值规律成为客观地支配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利益分配和社会消费即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
市场经济的公平,根源于客观的市场分配方式。
其一,市场分配以向市场提供商品为前提,任何人和组织参与分配,凭借的是商品的所有权,是纯粹的经济权利和平等的经济关系。这对于参与分配的所有个人和组织都是一样的,因而是公平的、合理的;相对于凭借超经济的强权或身份参与分配,无疑更为公平,更为合理。
其二,市场分配通过商品交换双方自主、自愿、平等协议所形成的商品市场价格进行利益分配,特别是劳动者凭借劳动力商品的所有权具有了自主、平等参与议定自己收入分配的权利,超经济的行政权力或个人单方面的意志不能直接决定或干预商品市场价格的形成。这一市场分配方式,对于参与分配的所有个人和组织来说是公平的、合理的;相对于超经济分配或由行政官员制定商品价格来决定被分配者的收益和劳动者的工资,无疑更为公平,更为合理。
其三,市场分配以商品的等价交换为法则,遵循的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同一尺度。这一分配法则,对于参与分配的所有个人和组织都是一样的,因而是公平的、合理的;不再像超经济的社会制度中由行政强权或某些个别人的主观意志来主宰,无疑更具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市场经济的公平,源于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本身的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不以个人单方面的主观感觉或愿望为转移。其公平的基础,在于人们的经济与社会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起点公平,每个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个人和组织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切实通过自由、平等、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商品交换的市场价格获得经济利益。公平的分配,只能建立在参与分配的个人和组织之间具有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关系和规范的市场运行机制的基础之上。我国确立了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目标,就应当相应地建立起由市场来分配经济利益的客观机制。
收入分配不公平,是我国当前存在的公认的一大社会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市场分配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一方面,表现在商品所有者之间尚未建立起平等交换、充分竞争的市场关系和市场运行机制,商品的市场价格背离其价值,直接导致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这除了表现在一些企业和个人由于商品的垄断价格而获得不合理的高收入甚至靠坑蒙拐骗获得不正当收入外,在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分配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劳动者(包括从事经营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劳动者)的个人权益还未确立并得以保障,尚未真正成为独立自主地支配自身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主体,还未通过自由、平等、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劳动力市场价格而获得收入分配的经济权益。一些领域在相当程度上还是由行政手段决定或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个人收入分配,劳动者个人缺乏讨价还价的权利,劳动力市场还不健全,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价格尚未形成。由于一些商品的垄断价格和尚未形成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价格,致使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不同所有制单位的工资收入相差悬殊,一些人获得了与其劳动消耗和劳动贡献不相当的高收入,而有的人连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的生活费用都得不到。另一方面,一些组织和个人凭借超经济的行政权力和手段侵入市场经济获取收益,导致社会收入分配极大的不公平。这些组织和个人凭借行政权力直接或间接获取收益,破坏了市场按商品等价交换进行利益分配的规则和秩序,行贿受贿、权钱交易、黑色收入、灰色收入等等,成为收入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
要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不应再强化超经济力量和行政参与分配的权力,最为根本的是清除市场经济中某些组织和个人凭借行政权力直接或间接参与分配的行为,建立和健全市场分配机制,切实按照商品的所有权实行等价交换进行利益分配。这就必须健全和强化各类产权,大力培育和完善商品所有者特别是劳动力商品所有者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具有的独立自主、平等协议进行商品交换的经济地位,打破各种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垄断和行业、职业垄断以及资源垄断,建立、健全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其他生产要素市场及其运行机制,使各市场主体切实凭借商品的所有权通过平等、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商品的市场价格,以真正发挥价值规律客观地调节各市场主体利益分配的作用。
市场经济的效率
源于公平的市场分配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人和组织都通过交换自己的商品由等价交换法则调节收入分配,这一分配的客观性、平等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成为市场经济具有高效率之源泉。
商品经济关系的自主性、自发性和平等性,调动起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个人和组织投入市场经济活动之中。他们只有为社会提供了有效劳动或有用物品,才能获得相应的货币收入实现经济利益。这使进入市场经济活动的每一主体自身经济利益的实现,以其提供的商品具有社会效益为前提。这就要求各经济利益主体所独立地、分散地进行的经济活动必须成为社会分工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个体经济利益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相一致和统一,并且个体利益的实现以符合整体利益为前提。这样,个体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和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就实现了社会整体的经济效益和利益的最大化。
市场按同一的价值法则即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客观、公正、公平地分配各个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个人和组织的经济收益,谁为市场提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谁的货币收入就越高。这促使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各个经济利益主体,千方百计向社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通过挖掘生产潜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经营管理,掌握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使自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更加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获得平均利润,甚至大大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获得超额利润。这表现为单个企业受价值分配规律的驱使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率。一个企业这样做,促使所有的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且在市场竞争的外在强制下,都必须这样做,低于社会平均生产效率的企业将被市场竞争淘汰出局。由此,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在市场按价值法则公平分配经济利益的客观机制的调节和制约下,不断提高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市场按同一的价值法则客观地、公正地、公平地分配各个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收入,各生产要素的配置也由市场来分配,其收益也表现为通过市场交换由价值规律的客观调节所形成的市场货币价格。价格引导各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的各个产业和部门中的配置,这是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社会经济效率的强有力杠杆。受由商品供求关系所引起的市场价格涨落的引导,企业和生产要素所有者必然将资本和生产资源用于最能获利的部门;劳动者必然流向收入最大化的部门和工作岗位,并且不断加强自身劳动技能的培训和提高,以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这样,也就不断地促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社会生产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和有效配置,形成社会经济效率最大化的趋向。
市场经济正是由于具有广泛地调动和吸纳生产者为获得自身经济利益而向市场提供商品的自发性、自主性和商品等价交换的平等性、公正性、公平性,调动起和挖掘出社会生产的能力和潜力,开发了社会生产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了社会生产的规模和总量;正是由于市场交换和市场分配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使各个市场主体利益的实现受社会整体利益的客观制约,从而使个体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动力,在提高自身经济效率的同时,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所以,市场经济的效率,源于公平的市场分配;市场经济的公平,是市场经济具有效率的前提、动力和激励机制,二者具有统一性。
(作者系《求是》杂志社编审)
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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