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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立足实际,大力推行农村项目竞标“阳光操作、阳光服务”,成立了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并明确工作宗旨和职责范围,把农村各类项目竞标事务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快了和谐社会进程。
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该镇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咨询、组成普法讲师团下乡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农村项目竞标推行“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有利于开展农村项目竞标工作的良好氛围。
规范运作,指导服务。根据农村项目竞标工作的需要,该镇由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代表镇政府指导监督农村各类项目竞标、招标活动。在竞标工作中,首先由村(居)委会、企业单位或村民向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委托,然后指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整个项目竞标活动,负责解答当事人的咨询;起草张贴竞标公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起草合同;依照竞标规则和竞标程序代理主持竞标;协助办理公(见)证手续,使签订的各类合同确保做到文本形式规范,内容明确合法,签订程序合法。最后,对所订立的合同统一编号,统一立卷,统一归档,统一监督。
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对主持竞标后签订的合同,服务中心还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不定期对合同当事人进行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超前预测,积极防范,对出现的纠纷及时组织力量依法进行调处化解。对调处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做到合理合法,群众满意。
农村项目竞标“阳光工程”的实施,为木石镇基层民主与决策搭建了一个平台,使农村工作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构筑了大服务、大稳定的新格局,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信息中心:王博 地址:山东滕州市木石镇政府 邮编:27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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