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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末我国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将超6000万亩

责编:admin 作者:姚润丰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4-23 7:21: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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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姚润丰)记者20日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农业部日前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一五”时期末,我国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超过6000万亩,达到北方适宜地区耕地面积的6%。

  所谓保护性耕作,是以秸秆覆盖地表、免耕少耕播种、深松及病虫草害综合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体系。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传统耕作制度的一场革命。

  意见提出了指导推广保护性耕作的五条基本原则,分别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政府扶持、农民自愿,多方合作、共同促进,不断创新、健全机制等。同时要求各地从增加推广保护性耕作投入,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推进保护性耕作社会化服务,加强对保护性耕作效果的监测六个方面加快建立发展保护性耕作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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