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江三角洲第八次经济协调会在常州召开。与会16个城市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合作(常州)协议》(简称常州协议),对明年的长三角经济协调会主要工作进行部署。
明年,长三角经济协调会的工作将围绕即将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简称区域规划)和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区域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两个重要文件展开。
此次会议标志着长三角发展即将在两份文件指导下踏上新的平台。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司长陈宣庆表示,区域规划之所以还没有出台,是因为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对区域规划和指导意见进行统一、协调。区域规划已经基本完成了征求意见程序,指导意见也按照程序进行报批。
常州市常务副市长俞志平代表第八次经济协调会执行主席方常州发言。他把长三角经济协调会明年的工作归纳为两个方面:
经济协调会要积极组织区域规划落实工作。包括邀请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解读,对规划落实进行指导;促进各成员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对接;进行规划的专项研究和落实成果调研。
此外,长三角明年将继续围绕城市合作专题展开工作。除了已经开始发展的长三角港口合作、旅游标志规范设置、交通卡互通等专题外,明年,长三角将增设三个重要的专题。
这三个专题分别是:建设长三角统一大市场,拟于2008年通过跨区域整合建立长三角区域性行业协会;研究完善环保合作专题,尤其是研究设计长三角地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长三角协会建设,明年开始远程可视服务平台。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太湖蓝藻事件后,长三角把区域内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了明年的重点工作。该项工作得到了各市领导的积极响应。在会议当天上午进行的长三角各城市领导内部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包括舟山、常州等在内的不少城市对该项工作尤为赞赏。“生态补偿机制”成为会场上的最热门词汇。
虽然,陈宣庆透露,区域规划和指导意见都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是,从长三角经济协调会明年的工作安排不难判断,两份指导性文件的公布已经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