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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中国政府网”正式挂出。
本报记者注意到,这份高达11000多字的《指导意见》修改之后的定稿字数比初稿多了一倍之多,《指导意见》共分为十二部分,分别就长三角产业、就业、城乡统筹发展、土地利用、交通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指导意见》虽然明确了对长三角范围的界定:上海、江苏和浙江,但也同时指出“积极推进泛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
而对于另外一个事关长三角发展大计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指导意见》要求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抓紧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本报记者获悉,被四川地震和奥运推后的《规划》正在加紧修改过程中,重点修改内容是将以前的16个规划城市扩展到两省一市,预计将于年底出台。
事实上,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长三角诸多城市已经展开部署。如上海已经就金融和航运中心出台了部分措施。杭州市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吴九奇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各个部门都在抓紧做接轨长三角的具体措施。”
界定产业发展布局
让两省一市高度关注的是,《指导意见》规定了长三角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以沪宁、沪杭甬沿线为重点发展具有先导效应、发展潜力大的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和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在沿江、沿海、杭州湾沿线优化发展产业链长、带动性强的石化、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
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进一步指出:“到2012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到2020年,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上海等长三角地区倡导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国家的要求,也是上海必须选择的路径,世界上没有一个发达地区会选择制造业作为主业。”上海经济与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陈维告诉记者。
对此,《指导意见》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发展方向,“优先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初步解决了长三角应如何发展服务业、发展何种服务业的疑问。
上海市经委对本报记者透露,上海已经在郊区等地区建立了6家生产性服务业基地,已初步为金融、软件、制造业等企业服务的现代服务业基地。
而对于先进制造业,《指导意见》则要求“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继续巩固和提高实体经济发展水平,集中力量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做大做强石化、钢铁、汽车、船舶及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支柱产业,加快形成核心关键技术和提升规模水平。”
这得到了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建文的认同。他对本报记者表示:“在制造业上,上海应该发展临海、临江的先进船舶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
《指导意见》还特别指出,长三角“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研发、设计、营销中心,促进产业链条向高端延伸”。
对此,上海大飞机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上海这边是总部,为了和长三角以及全国地区形成优势互补,公司专门成立了供应链部门,负责和全国其它地区的零部件公司协作。”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张玉臣教授还表示:“在长三角地区进行产业布局,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政府要少干预。”
构建区域能源安全体系
对于令长三角两省一市深为头疼的能源紧张问题,《指导意见》也作出了要求。
“要改善煤炭运输条件,研究规划建设大型储煤基地。优化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重点在沿海、沿江地带布置电源点,加快西电东送、北电南送和皖电东送输变电线路等的规划和建设,建设过江电缆通道。”
“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核电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做好江苏沿海等地区的风电项目规划建设。”
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构建区域能源安全体系。如,加快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石油和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完善油气输送管道网络,加强油气战略储备,加快建设区域石油流通枢纽和交易中心,研究建立区域天然气交易中心;改善煤炭运输条件,研究规划建设大型储煤基地,等等。
“储煤基地的建设有助于长三角应对煤荒和电荒。”安徽省发改委能源处一位人士透露,作为长三角能源提供的主要省份,“皖电东送”工程到2010年将每年向长三角输送650万度电力,“但更多的电还是要从其它地方输送,这个成本较低”。
地区发展不平衡亦是长三角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为了促进长三角共同发展,《指导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南京、杭州等特大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扩大辐射半径”。
这得到了南京和杭州等城市的热情支持,记者手头的一份《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规划的建议》中就明确表示要“打造辐射带动能力最强的综合型中心城市之一”。
《指导意见》显然还试图通过扩大中心城市的辐射力来带动其它地区同步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和长江中上游地区的联合与协作,强化服务和辐射功能,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而对于苏北、浙西南等开发强度相对不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指导意见》则进一步指出“要大力引导产业、人口有序集聚,形成新的城镇发展带。”
对此,《指导意见》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对策,“有序推动异地联合兴办开发区”。本报记者了解到,江苏江阴和靖江、张家港和如皋都正在进行类似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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